图录号/艺术家:

伍廷芳 中英文签名照

图录号:1626
拍卖信息
拍品名称:
伍廷芳 中英文签名照
图录号:
1626
年代:
1902年作
艺术家:
伍廷芳
材质:
照片一帧
作品分类:
尺寸:
18×12.5cm
估价:
开通VIP查看价格
拍卖公司:
西泠拍卖
拍卖会名称:
西泠印社 2014年秋季拍卖会
专场名称:
近现代名人手迹专场
拍卖时间:
2014年12月13日-16日
备注:
声 明:
识文:大清钦差大臣伍。Wu Tung Fang。Nov. 12 1902。 说明:伍廷芳不仅是清末民初著名的外交家,更是首位获得外国律师资格的华人法学家。此照签赠双语,赠予外国友人。所作之1902年,他正式结束对美国、西班牙、墨西哥等国的出访,应召回国。此后,伍氏被授予其四品候补京堂衔,担任修订法律大臣、会办商务大臣等,在任上主张引进西方法律来改进大清律法。作者简介:伍廷芳(1842~1922),本名叙,又名才,号秩庸,笔名观渡庐,祖籍广东新会,清末民初外交家、法学家、书法家,首位获得外国律师资格的华人,香港首名华人大律师和首名华人立法局非官守议员。就读于香港圣保罗书院,毕业后任香港高等审判庭、地方法院翻译。1960年,与黄胜创办第一份中文报纸《中外新报》,同时协助陈蔼亭创办《香港华字报》。1871年任港府巡理署译员。1877年毕业于英国林肯律师学院,获博士学位,考获大律师资格。1882年,入李鸿章幕府,任法律顾问,参与中法新约、长崎事件、马关条约等的商议,担任马关条约换约全权大臣。同时,曾任中国铁路公司总办等职,创建中国历史上第一条经政府批准兴建使用的唐胥铁路。1911年在南北议和中代表南方政府,任民军总代表。之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、外交总长、国务总理、外交部部长、代行非常大总统等职。著有《伍廷芳集》、《中华民国图治刍议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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