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录号/艺术家:

清乾隆 白玉宫碗 (一对)

图录号:917
拍卖信息
拍品名称:
清乾隆 白玉宫碗 (一对)
图录号:
917
年代:
清乾隆
艺术家:
材质:
(一对)
作品分类:
尺寸:
直径15cm×2
估价:
开通VIP查看价格
成交价:
RMB:开通VIP查看价格

HK:0
USD:0 GBP:0 EUR:0

拍卖公司:
北京诚轩
拍卖会名称:
北京诚轩 2012年秋季拍卖会(下)
专场名称:
瓷器工艺品 成交额:2,257.45万元 成交率:84.68%
拍卖时间:
2012年10月28日至30日
备注:
声 明:
记录:伦敦佳士得,2000年6月6日,编号98
香港苏富比,2001年5月1日,编号610
说明: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清廷平定准葛尔部和回部之后,新疆玉料大量进入宫廷,玉器生产出现了繁荣局面。据《清宫造办处活计清档》记载:“乾隆十八年四月,太监胡世杰传旨,着德日常、姚宗仁在银库玉石内挑选足做玉碗桌木各一百件之玉呈览。”可见规模之盛。玉碗作为宫廷用品,一方面满足日常所需,另一方面又为恭进之器,《国朝宫史·经费二·恭进》记载,乾隆年间皇太后六十岁和七十岁两次圣寿大庆恭进寿礼,每次均有“玉碗一九”,即玉碗九件。
清代宫廷制玉规模虽盛,然因极费财力,非常珍贵,故不能普遍使用。除皇帝外,宫中其他人使用玉器的规定,较瓷器以至金银更加严格。乾隆年间所定“铺宫”中的日常用品,仅皇太后、皇后可各用“玉盏金台”一副,其他妃嫔皆不得僭用;“筵宴例用”中,亦仅皇帝筵宴用“玉盏金盘”二分,其他筵宴也不用玉器。由以上玉碗使用的严格规定,可见其珍贵的程度。
拍品取硕大和田白玉制成,玉质润如凝脂,通体无饰,碾琢精工,抛光细致,口沿、圈足线条劲挺,碗身玉纹相对,应取自同一块玉材,极为难得。
旧配硬木座、布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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